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个人教学质量专项加分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文章作者:审核:质量管理办公室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教师个人教学质量专项加分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一部分,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郑铁政【202146号)的精神,请各位老师在13日前完成教学质量专项加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教学质量专项加分由教师个人申报,填写《学院教学质量专项加分评价表》(见附件2),纸质版《学院教学质量专项加分评价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相关原始加分佐证材料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15日前交至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核,扫描稿钉钉发至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评价科孙洋处备案。

 附件1.关于印发《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doc附件2.学院教学质量专项加分评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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