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领导班子首问负责制
为进一步加强保卫处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班子成员的服务意识,规范班子成员的工作行为,树立一切为了教学科研和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保卫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实行首问负责制。
1、凡来办事或报案者所见到保卫处领导班子的第一位成员为首问负责人。
2、首问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地接待前来办事的每一位师生员工,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诚实守信,认真负责。
3、凡属保卫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首问负责人必须耐心解释,不得以“不知道”、“不属我管”等为由推脱或敷衍了事。
4、对无法解答或无权解决的问题,应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便利和帮助,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5、对违反本制度受到投诉或被上级发现的,一经调查属实,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