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67人,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所学学制为普招全日制,学历均为第一学历。
4、往届生应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护理专业应取得执业证),应届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四、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5日——5月15日
五、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西平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十一楼人事科。
2、网上报名:有意向者请把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证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k6258182@163.com
六、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第一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所有学历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取得执业类证书、规培证者提供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5、护理专业专科学历,需提供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成绩单(往届生提供执业证或成绩单);
6、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1,填写内容请控制在一页内)
七、招聘方式
1、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试卷命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现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临床医学类及个别紧缺岗位不受比例限制。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护理专业按1:1.5),笔试缺考或作弊者,不得进入面试。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果达不到1:2比例的紧缺专业,依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降低面试比例。
4、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不服从医院岗位安排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医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专业技能等。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认真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杜绝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影响招聘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规和纪律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招聘结果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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