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系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通知
各教研室:
按照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定于11月份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请各教研室及各位教师予以配合,按时填写并上交各种自查表格和教学资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案:1-10周教案。(包括外聘、教龄3年以下教师为手写教案)
2、教学日志:课堂教学日志、实习教学日志。
3、学生作业:作业量、批改及登记情况。
4、听课记录本:教研室主任至少6节课,教师至少4节课。
5、教研活动记录本。
6、实训室台账、实训室教学日志、设备履历表。
7、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
8、网络试题库建设情况。(考试改革)
9、外聘教师协议书、政审表、承诺书。
二、检查方法
1、教研室自查作业。
2、系组织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案、听课记录本、教研活动记录本、教学日志、实习、实训、实验室建设情况等。
3、系主任、系督导组、教研室主任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
4、系办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组织教师评学,学生评教。
三、交资料时间(11月14日周二下午2:30交到系办)
1、学生作业交教研室检查并记录。
2、教师个人资料(教案、听课记录本、教师评学调查表(教师用)等)以教研室为单位上交部办。
3、教研活动记录本、实习教学日志、实训室教学日志、设备履历表(注:教研活动计划、计划粘贴在记录本的第二面)
4、课堂教学日志。(系办负责收齐)
四、检查时间
1、自查:教师于11月7日--11月14日自查,并填写自查登记表。
2、教研室:11月14日检查作业,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3、系督导组检查:11月14日下午2:30-4:00,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五、其他
1、教师座谈会11月14日周二下午进行。
2、学生座谈会:11月9日周四下午进行(每班2人)
3、下发教师课堂教学评教表,11月14日下午交系办。
4、下发教师课堂教学评价,11月14日下午交系办
5、组织学生网上评教工作
艺术系 2017.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