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有条件
我院网络信息技术中心现能提供音像资料录制和制作服务。
二、申请要求
1、凡正常校内活动需要申请进行音像资料制作服务的部门,需提前一周向网络信息技术中心提交申请、确认。
2、音像资料制作任务申请单须填写清楚,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3、制作音像资料前,申请单位须提供相关资料。如遇学院重大活动,不能按各系部要求的时间进行服务时,网络信息技术中心将会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4、制作过程反复、复杂和细致,需申请部门通力合作,方能达到要求效果。
5、视频资料上传校园网须宣传部审核、审批。
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