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教科研奖励及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字〔2020〕2号)的规定,现对2022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部署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7日至6月20日
二、申报范围
项目立项奖、结项鉴定奖、获奖成果奖、学术论文奖、专著教材奖、知识产权奖、艺术成果奖。
三、成果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立项奖(上级有经费支持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或立项文件,248cc永利集团官网线路作为主要完成单位的合作项目还需提供与依托单位的项目合作协议书;横向科研项目需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学校财务处到帐经费证明。
2.项目结项鉴定奖(省级以上项目)需提供项目结项文件或结项证书。
3.研究成果奖需提供个人和单位获奖证书或成果获奖文件,248cc永利集团官网线路作为主要完成单位的获奖成果还需提供与依托单位的项目合作协议书。
4.学术论文奖(中文核心以上)需提供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及论文网上检索页、SCI/EI/CSSCI等期刊收录论文需提供全文检索证明1份。
5.专著教材奖需提供著作(封皮、前言、目录复印件)、网上检索页(CIP号)。
6.知识产权奖(专利权是248cc永利集团官网线路)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第1页、第2页)。
7.艺术成果奖需提供获奖证书。
8.申报奖励证明材料原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上交科技处复印件即可。
9.请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学院教科研奖励申请表和成果奖励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6月20号之前,将纸质材料统一交科技处,成果奖励登记表需加盖本单位公章,部门领导签字,电子稿发至科技处王洪涛,科技处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10.因个人原因,这次没有申报2022年度教科研奖励的,以后不再办理补报,也不再奖励。
11.联系人:王洪涛;电话:6113。
《学院教科研奖励及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修订)》(郑州铁院政〔2020〕2号).doc
科技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