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系16级发展对象的教育和管理,为选拔出更优秀的学生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我系将以以下几方面作为考核标准。
一.考核对象如有违反学校校规校纪,入学期间受处分及通报批评,取消发展资格。
二.对学生集中反映有较坏影响的学生干部,将由我部上报老师,了解实情后,决定是否取消发展资格。
三.我部将以分数制度作为标准,在量化的基础上将各个方面的考核折合成分数进行总汇。
具体标准如下:
1.成绩:(学习部负责统计)
1)入学以来出现考试不及格,直接取消发展资格。
2)获得国家奖学金+20分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5分
获得校一等综合奖学金+10分
获得校二等综合奖学金+8分
获得校三等综合奖学金+6分
2.会议出勤:(办公室负责)
1)包括团学会例会及周会
无故缺席-10分 迟到,早退-5分 请假-2分
3.会议记录:(办公室负责)
1)会议记录内容每少一项-2分 字迹潦草-2分
4.值班制度:(办公室负责)
1)部门值班正副部及干事均未到-20分
部门值班正副部未到,大一干事值班-15分
部门值班未按值班标准,迟到,早退-10分
值班情况由我部人员以及办公室进行考勤。
5.义务奉献(组织部负责)
1)我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义务奉献活动凡未到者每次-10分
我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义务奉献活动凡迟到早退者每次-5分
6.暑期留校(组织部负责)
1)根据暑期留校时间长短给予10分到30分量化不等
留校5天及以上者+10分
留校10天及以上者+20分
留校15天及以上者+30分
我部将从以上方面对发展对象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