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期初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安排落实。 一、授课计划 各教学单位依据新编课程标准认真审核教师学期授课计划,重点审核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是否合理,课内实验、大作业等必须明确具体内容。各专业核心课程授课计划纸质稿于6月25日前交教务处。其它课程授课计划由各系(院、部)审核。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课程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郑铁学院教(2010)54号)》文件,严把课程关,在制订下学期开课计划时落实开课条件,凡新开课程必须填写248cc永利集团官网线路新设课程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新设课程申请表请到教务在线公共下载中下载。新开课认定需要上交“248cc永利集团官网线路新设课程申请表”、课程标准以及授课计划。本学期新开课的资料请于7月6日前上交教务处,下学期新开课的资料请于下学期第一周上交教务处。 二、排课 1.各教学单位于6月18日前完成下学期课表编排。 2.教务处于6月20日前完成课表检测,待检测完成后公布选修课课程,学生开始进行网上选课。(选修课程具体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三、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 2014年6月26日~27日进行期末复习,2014年6月30日~7月3日为全校期末集中考试时间,每天上午安排两场考试。任课教师在期末复习考试期间,要加强辅导、答疑,各教学单位要做好督导工作。 2.各任课教师、教研室、教学单位要注意期末试卷的保密,防止试题泄露,注意计算机使用安全。对于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3.按照《教学管理办法》规定,各教学单位考前要召开“三会”(系部考务办公会、学生动员会、任课教师、辅导员和监考人员会)。 4.各教学单位负责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本部门监考教师本人,将本教学单位所属行政班级的《考试安排》通知到班级。已批准实施考核方式改革的考试课程(技能考核、上机),不列入本安排表,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组织并将考试时间、地点通知到相关班级。 5.集中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个人不得随意更换监考人员。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监考任务时,经本人所在教学单位行政主管同意,报教务科备案后方可更换。私自更换监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部门和教师本人责任。 6.试卷领取及回收时间及地点: 监考教师须于考试当天8:00前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试卷。 (1)幸福、铁英校区各考场:公共教学部命题的试卷在幸福校区办公楼三层公共教学部办公室(306房间)领取,其余各教学单位试卷在办公楼三层会议室(312房间)领取; (2)康复校区各考场:各教学单位的试卷在康北教学楼二层216教室领取。 (3)新校区考场:各教学单位的试卷在新校区教学楼一层107教室领取。 (4)监考教师同时领取两场考试的试卷;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要认真、完整填写一式两份考场记录单,到考务办公室封装试卷,并将考场记录单和试卷交到考务办。如果两场考试之间完不成以上工作,可在当天第二场结束后统一完成。 考务办位置分布: 幸福校区考务办:1号教学楼1101教室、1109教室 铁英校区考务办:3号教学楼3102教室 康复校区考务办:北教学楼216教室 新校区考务办:教学楼107教室 7.考试前,监考教师要最大化利用教室座位总量,指导学生按学号由低到高顺序就座。监考教师在分发和收取试卷时,要认真核对试卷份数且注意试卷袋上提示信息。 8.跨校区考试的试卷由学院派车运送,各教学单位要派专人运送并发送试卷。各教学单位负责的试卷必须在开考前40分钟汇总到各试卷领取处。 9.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的通知》(郑铁学院教〔2009〕155号)文件要求,学生须凭学生证参加期末考试,监考教师要认真核验证件。学生证丢失者,应由学生所在系部证明,贴照片,加盖教学单位骑缝章(证明格式在教务在线中下载);也可以到学生所在系办公室打印带相片的考试通知单,并加盖教学单位骑缝章,方法如下:系办公室主任进入专用客户端→更新照片→以部门进入→考试事务子系统→查看考试安排→打印考试通知单。 10.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巡视,做好应急处理。教务处将成立考试小组,通知另行下发。 四、成绩登录、审核安排 1.成绩登录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6日18:00。 2.教师登录成绩时,请将经批准的学分认定成绩以及缺考者一并录入。录入方法:选择该学生右端的 “备注”下拉菜单,选择“缺考”即可。如有作弊的学生,任课教师不要选择“作弊”选项,该项由教务处统一录入系统。 3.各教学单位审核过成绩单后,交教务处一份审核、存档,一份随试卷存档。 4.各教学单位督促教师尽早登录成绩,各单位教学秘书可在网络管理系统中查看未提交成绩情况。方法:专用客户端→学生成绩子系统→成绩查询→查看未交完成绩[原始]。 五、期末补考准备工作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科目,将于下学期第一教学周前组织补考。外出实习的学生也全部返校参加补考。请各教学单位告知学生,督促学生及时在网上查询成绩,利用假期补习相应科目,以备开学参加期末补考。 1.期末补考时间:2014年8月31日; 2.教务处于2014年8月22日前将补考安排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发布,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注意查看并安排相关工作。 3.各系按照补考安排准备试卷,并于2014年8月24日前将试卷送印刷厂印刷,其相关要求与期末考试相同。 4. 2014年8月28日,各教学单位领取补考试卷,分装试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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