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17-12-20 浏览次数: 8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科医院,前身是我国现代儿科医学奠基人诸福棠院士于1942年创办的北平私立儿童医院。医院总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编制病床970张,年门诊量300余万人次,住院病人7万余人次,手术逾2.3万例。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北京儿童医院成为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 

  北京儿童医院设备先进、设施完善、技术力量雄厚,科室齐全,设有呼吸科、泌尿外科、重症医学科、血液肿瘤中心等44个临床和医技科室。医院拥有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儿科重症、小儿呼吸、中西医结合儿科、小儿外科和临床护理等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童血液病与肿瘤分子分型、儿童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疾病、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儿童慢性肾脏病与血液净化、出生缺陷遗传学研究等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儿童外科矫形器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小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中心、小儿实体瘤治疗中心、儿童睡眠疾病中心等16个市级医疗中心。在小儿复杂先心病的手术治疗、各类脊柱畸形的矫正、小儿泌尿畸形矫正、腹胸腔镜治疗、急腹症及创伤治疗以及神经、呼吸、内分泌、肾病、血液透析、耳鼻喉、纤维支气管镜、影像技术等专业疾病的诊断治疗及诊疗设备居国内领先地位,并率先在国内将儿科就诊年龄扩大到18岁。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现将我院2018年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统招统分2018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毕业生除外。招聘具体专业及要求请详见附件。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

序号

所学专业

学历要求

需求科室

岗位

岗位

等级

人数

备注

 

1

护理学

专科及以上

护理部-本院

护理

技术十二级

84

硕士5人,本科8人,专科71人

2

呼吸治疗专业

本科及以上

重症医学科

医师

技术十二级

1

呼吸治疗师,熟练掌握呼吸机使用

备注:医师岗位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优先。护理岗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优先。

内科系统需求科室:感染内科、内分泌遗传代谢科、呼吸科、呼吸二科、过敏反应科、消化科、

风湿免疫科、肾病科、中医科、神经内科、儿童康复科、血液肿瘤中心、

重症医学科、精神科、新生儿中心(NICU、新生儿内科)、心脏内科、介入肺科

外科系统需求科室:普外科、新生儿中心(新生儿外科)、骨科、胸外科、肿瘤外科、泌尿外科、 手术麻醉科、烧伤整形外科、神经外科、功能神经外科、心脏外科(二科)

 

  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儿科医学事业。 

2)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均需北京生源;研究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 

3)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本科、研究生学历要求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4)本科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强。具有责任心、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登录我院招聘网站(http://bch.zhiye.com),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每位应聘者最多可选择2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31日。 

2、资格审查 

1)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通过邮件及电话通知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所有招聘职位对于专业要求为: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我们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3、笔试及面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个招聘岗位将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通知参加体检。每个招聘岗位最终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4、考察、体检及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人事处组织体检工作。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待遇 

  拟接收来院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10)59616616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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