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计划
面向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经由乡镇卫生院与招聘的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自愿到村卫生室服务3年,均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二、招聘原则
平等自愿,公正透明、择优录用
三、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注册条件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不存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不予注册情况的均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计划
各县(区)招聘计划如下表所示,咨询招聘时间、注册聘用等具体事宜,请联系各县(区)卫生健康委。
(二)免试注册程序
1、个人申请(9月20日-12月30日):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向村卫生室所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注册聘用:注册程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由乡镇卫生院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3、培训上岗: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大学生乡村医生按照岗前培训与岗前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其中岗前培训紧扣村卫生室功能定位,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岗前实训主要在乡镇卫生院或服务能力较强的村卫生室开展相关技能培训。
五、福利待遇
大学生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在绩效分配上向大学生乡村医生适当倾斜。乡镇卫生院在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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