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师德与实绩并重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聘、资格准入原则;
(四)坚持学科配套、结构合理和德才兼备原则。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叶县范围外,通过公开招聘在公办学校任教在编在职的叶县籍教师(或愿意来叶县任教的非叶县籍优秀教师)。
(二)引进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教龄须满一年;
4.高中和初中教师第一学历须本科或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第一学历须专科或以上学历,均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20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叶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302室)。
(三)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及奖惩情况)一份;
3.本人2019-2020学年的教学教案;
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网上验证报告)、职称资格证、聘任证,荣获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相关证件及批文,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5.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在编证明(含入编时间、入职渠道、身份属性等);
6.由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由县教体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版)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档案(证明)材料参加考察。考察以县人社局为主,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部门配合。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提档并办理有关手续,列入编制,按实际岗位和需求聘用到缺编单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原则上按原工作岗位对等安排,以户籍所在地安置为主,高中部分学科若无岗位空缺者将分配到初中任教。凡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八、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切实加强公开引进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教师引进工作顺利开展。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引进教师工作的监督,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引进教师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已受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事项
(一)教师引进期间,应聘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凡各环节通知不到或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方案由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375—8052746
附件:叶县2021年公开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