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我院2007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建立推荐、评审组织。
各单位成立推荐小组,学院成立中评委。各单位传达学院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组织拟申报人员学习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例、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以上文件均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安排
(一)个人申报和部门推荐(10月27日―11月7日)
1.填写表格、上交材料。个人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规定》(郑铁学院人[2007]102号)要求向各推荐小组提交申报材料,其中《评审简表》和《评审表》各一份。(10月27日―10月31日)
2.材料公示。(11月1日在学院三楼会议室集中公示)
3.述职、确定人选、汇总信息。申报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须在本专业所属系(部)进行述职,其他系列由学院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推荐小组组织述职,各推荐小组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确定人选后进行信息汇总。(11月2日―11月5日)
(二)职称评审办公室接收推荐材料(11月6日―11月7日)
(三)内容审核。教务处、科研处审核教学、科研情况。(11月8日―11月9日)
(四)学院召开评审会议,评选高校教师(实验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和非高校教师 (实验人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人选。(11月10日―11月15日)
1.学院职称评审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2.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中级空岗数和申报人员业绩推荐拟晋升高校系列中级职务人选。
3.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高校教师系列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及非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人选名单。
(五)整理、上报非高校教师系列推荐材料。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评审的安排(10月27―11月7日)
有全日制大、中专学历者按《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6]23号)文件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本单位考核同意后个人填写《呈报表》(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将相关证明学历、任职情况等材料报学院职称评审办公室;非全日制大中专学历者,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呈报表》,本单位考核同意后,个人填写打印《评审表》一份,并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填写《评审简表》并上交电子盘,将相关证明学历、任职情况等材料装袋后交学院职称评审办公室,经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委托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人事处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