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河南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豫卫科[2008]4号)文件精神,2009年度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08年4月7日(学院申报受理截至时间)。
二、项目的选题范围
(一)创新研究:为原始创新性研究。以医学领域高技术应用性研究及相应的应用基础研究为主(不含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研究),特别是针对临床医学诊疗关键性技术问题或在学术思想上富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
(二)引进研究:指对国内外成熟先进医疗卫生技术和项目的引进、吸收和再创新研究。以解决我省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为目的,有计划、有选择、高起点地引进高新技术和有关项目,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三)适宜技术推广:指对国内已成熟技术或科技成果的推广,使其能够直接应用于我省广大农村和社区。以提升农村和社区服务水平为目的,以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为依托,各市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为主体,以我省农村和社区为对象,有计划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并在推广过程中探索适合我省的适宜技术推广模式,建立起有效的适宜技术推广网络。
三、项目分类
包括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普通科技攻关项目、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同时受理软科学研究项目。
(一)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将对重大疾病、重点领域、关键性研究加大支持力度,经专家评审认证后,推荐列入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计划。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国家相关研究领域具有知名度,并已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立题依据充分,研究方法先进合理,技术路线具体可行,目标明确,可望获得国家级高水平成果、立项和论文在SCI等收录。鼓励开展多学科、多部门联合攻关研究。
为增强科技投资效益,掌握相关研究进展,避免重复研究,保证申报项目的先进性并为项目评审提供依据,申请重大项目者可进行申报查新并提供查新报告。
(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应与我省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重点相适应,具有一定的普及性和较好的社会效益。申报技术必须是已经实践证明具有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和相对先进的特性,适合县级及以下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其配套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技术推广项目的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市卫生行政主管单位或市县医疗卫生单位均可作为承担单位参与技术推广,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与各市卫生行政主管单位或市县医疗卫生单位共同申报,否则将不予受理,所获资助经费必须有2/3拨付承担单位。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
应围绕我省卫生工作重点,对卫生工作当前或长远的决策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清楚、翔实,研究方法科学、先进,有关数据、信息和背景材料具有较好的基础。
四、项目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获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已经取得同行广泛认可的标志性科研成果,或在医学高技术引进、应用中处于省内领先地位。
五、项目申请的其它要求
凡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和应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需使用实验动物,必须符合国家对医学实验动物的有关要求。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河南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各省辖市医疗卫生单位须经所在单位学术组织和领导审查筛选及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医学高等院校和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经所在单位学术组织和领导审查、筛选,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实现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工作条件能否保证等签署意见后,报河南省卫生厅科技办公室,请各单位申报项目时一并交纳项目申报评审费250元/项。
各类申请书在附件中下载,项目申报单位须同时报送与项目申请书内容一致的汇总磁盘或光盘,并严格按照定制格式打印、报送。
注意事项:
1、学院申报受理时间截至到4月7日,以系为单位及时提交电子及纸质版材料。
2、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书的每一项内容不得空项和漏项,同时认真填写《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汇总表》中的各项内容。系科研秘书负责汇总后集中提交。
3、申报重大项目者请及时进行项目查新工作,查新报告随申请书一并上交。
科研外事处联系人: 魏威
附件1: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2008.doc
附件2: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2008).doc
附件3: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科研外事处
2008.3.27